二手车销售存欺诈,特斯拉一审被判退一赔三 当事车主:“对特斯拉很失望,但事还没完”

汽车
2020
12/07
14: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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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濮振宇)12月4日晚,天津消费者韩潮在社交媒体上公布自己购买特斯拉二手车后的维权最新进展及法院一审判决。此前,韩潮通过特斯拉中国官网购买一辆Model S二手车。购车前,特斯拉承诺该二手车车况良好、无结构性损伤。但后经鉴定机构鉴定,该二手车有结构性损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特斯拉构成欺诈,判决特斯拉向韩潮退一赔三,包括退还37.97万元购车款,以及赔偿113.91万元。

12月5日,韩潮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比较满意。在他购车后,不仅是车辆频频出现问题,特斯拉的态度也一直非常傲慢,且未能向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经过此次诉讼,韩潮表示:“对特斯拉非常失望,以后不会再考虑购买特斯拉汽车。”

对于一审判决,特斯拉中国官方回应称,充分尊重法院基于当前信息作出的判断,也会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此次事件中的车辆工艺与传统车型有很大差异,我们认为一审中的车辆评估报告并未完整准确地反映车辆真实状况,因此特斯拉将依法提起上诉。”

根据韩潮提供给北京商报记者的一审判决书,去年6月1日,韩潮通过特斯拉中国官网购买Model S二手车一辆,并付款37.97万元。购车前,特斯拉承诺其销售的二手车在置换车辆完成过户前经过200多道工序的车辆检测,车况良好、无结构性损伤,符合特斯拉标准的车辆提供二手认证后才可在特斯拉官网销售。

去年6-8月,涉案车辆频繁发生问题,共计维修7次。去年8月24日,韩潮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车辆突然瘫痪,电门、刹车全部失效,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该车送交特斯拉指定维修中心维修。去年11月,经万丰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涉案车辆有结构性损伤,为事故车。韩潮认为,特斯拉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故提起诉讼。

“特斯拉方面的态度一直不是很好,非常傲慢,要不然我不会轻易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权。”韩潮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该二手车出现问题并完成鉴定后,他最初向特斯拉方面提出过原价退车的解决方案,但遭到对方多次明确拒绝。后来,市场监管部门也曾介入,双方有过调解的过程,但仍然未能解决问题。

对于韩潮的遭遇,特斯拉方面认为,涉案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也不存在因更换叶子板而产生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在销售车辆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向韩潮交付的车辆完全符合“没有重大事故以及火烧泡水”的销售承诺,韩潮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全部予以驳回。

韩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诉讼期间,除时间和精力外,他还付出不小资金成本,其中鉴定费和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4万元,诉讼费2万元,再加上交通费等各类相关支出,总计大约10万元。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从特斯拉提交的涉案车辆维修照片看,涉案车辆的维修确实涉及到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仅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特斯拉符合欺诈的客观要件,也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综上,特斯拉构成欺诈。

最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韩潮与特斯拉签订的《二手车订购协议》;特斯拉于向韩潮退还购车款37.97万元;特斯拉向韩潮支付赔偿款113.91万元。案件受理费18452元,由特斯拉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次诉讼的一审判决已经下发,但韩潮与特斯拉之间的纠纷并未就此结束。一方面,特斯拉方面已表态将依法提起上诉。另一方面,因代步车的使用问题,韩潮与特斯拉至今僵持不下。

韩潮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去年8月,在当时二手车出现严重问题后,特斯拉向他提供了一辆代步车,但当他起诉特斯拉后,特斯拉便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各种途径要求他归还代步车,并且按8个月、每天1500元计算,支付30万元左右的代步车使用费,该要求遭到韩潮拒绝。

随后,在韩潮的代步车某次发生交通事故后,特斯拉直接从维修厂扣走该代步车,韩潮因此在后续5个月时间内没有代步车可用,一直到今年10月3日,特斯拉才再次向韩潮提供代步车,但随着一审判决下发,特斯拉再次联系韩潮,要求他立即归还代步车。

在韩潮看来,特斯拉方面已经表态将提起上诉,所以他仍需经历二审阶段。既然一审判决已经认定特斯拉构成欺诈,那么在涉事二手车安全性堪忧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二审阶段他的出行问题应该由特斯拉继续负责,特斯拉要求他归还代步车的要求非常无理。

针对此次一审判决结果以及韩潮与特斯拉在代步车上的纠纷,北京商报记者联系特斯拉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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