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财经
2021
03/06
18: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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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月5日晚间,申通快递在深交所公告,在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由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海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海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自2021年3月5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德军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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