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逐步扩大公司债信披直通车适用范围

财经
2021
06/05
08:33
亚设网
分享

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为进一步落实注册制改革精神,优化市场主体自主信息披露的机制安排,上交所今年在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中正式引入了直通车制度。在市场组织和技术保障等方面,上交所进行了积极部署,加强业务培训及线上沟通。从整体披露情况来看,本次年度报告直通车运行平稳,提高了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披露率接近98%,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

从年度报告披露情况来看,公司债券发行人2020年度仍保持较好韧性,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保持稳定,发行人资信状况整体良好。例如,发行人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发行人债务结构维持稳定;企业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

今年,上交所在年度报告监管中认真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要求,通过优化服务和强化监管,将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与风险防控职责。一是强化及时性要求,严肃处理未按时披露行为。针对本次年度报告未能按时披露的违规情形,上交所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原则,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逾期披露时限等因素,第一时间采取了各类自律监管动作,督促发行人尽早合规披露。二是压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年度报告披露质量。针对本次年度报告披露中,部分发行人存在未如实披露有息负债逾期进展、财务数据披露错误、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披露不完整等违规行为。上交所第一时间对相关发行人与中介机构采取了监管措施。三是聚焦风险导向,关注债券偿付重大事项披露。今年年度报告审阅中,上交所针对前期风险暴露程度较高、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本年度偿债压力较大、经营状况或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发生重大负面变化的发行人进行了详细分析,对相关主体开展了年度报告问询与风险排查,督促相关主体进一步强化风险事项信息披露,并切实做好偿债资金落实与后续风险防控安排。

据介绍,针对年度报告披露中的问题,上交所已累计发出监管问询、监管警示等各类监管函件近百份,对20余家发行人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前期,上交所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或修订了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和持续监管阶段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下一步,首先,上交所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注册制要求完成《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规则》发布。细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发布实施自律监管工作实施标准,增加信息披露监管透明度。其次,推进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示范文本的制定。引导市场主体自行约定投资者契约保护、违约责任及救济、信息披露承诺等事宜,强化市场主体内生信息披露约束。第三,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服务,逐步扩大直通车适用范围。第四,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李显杰 )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 亚设网的观点和立场。

20.jpg

关于我们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