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500亿元可转债发行进展:6万字回复证监会二次反馈

财经
2021
06/15
18:35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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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发布一份6万字公告,就发行500亿可转债事项回复了证监会二次反馈意见。

今年初,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民生银行发行500亿元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资金将全部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通过补充资本,民生银行准备从基础开始进行追赶。

可转债发行的目的主要有两部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民生银行表示,该行资本充足水平虽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但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截至2020年末,民生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51%、9.81%和13.04%。而上市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三项指标平均值分别为9.16%、11.05%和13.53%。

民生银行测算,以截至2020年末的数据为基准,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该行三项指标将分别达到9.43%、10.73%、13.96%。资本充足水平的提高能够在持续满足监管资本最低水平要求的基础上预留一定比例风险缓冲资本,以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同时,可以使该行资本充足水平达到同业合理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并进一步夯实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基础,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并实现战略目标。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还提到民生银行在“行政处罚”、“股东”、“对信托及资管计划的同业投资”等方面问题,民生银行分别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详述。

民生银行在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内容主要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等。《反馈意见回复》显示,民生银行及相关分支机构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已经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监管机构。

该行表示,最近36个月内所受行政处罚未对该行及相关分支机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处罚金额占该行净资产比例较低,未对该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该等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性障碍。

此外,民生银行在回复中表示,针对50%以上质押股东情况,该行将修订《公司章程》,明确限制股权质押超比例股东及派出董事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并且明确该行不存在通过信托及资管计划为该行同安邦集团相关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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