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市更新不得大拆大建,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财经
2021
08/31
14: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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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

通知强调,要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

要严控大规模搬迁,各地不得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一方面,各地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一方面,要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另一方面,要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要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通知指出,要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同时,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蒲莎莎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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