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企业境内上市试点范围扩大 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企业申请上市不受行业限制

财经
2021
09/17
22:3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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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筹企业境内上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拓宽。

9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红筹企业境内上市试点范围。据悉,新规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早在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其中就明确“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

此次《公告》的发布,则是旨在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公告》明确,除《通知》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当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时,更无需受到前述行业限制。

此外,未来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应当符合《通知》《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际上,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落地后,红筹企业回归的道路已被进一步打开。

2020年6月,上交所发布的《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即对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中,涉及的对赌协议处理、股本总额计算、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认定、退市指标适用等事项,做出了针对性安排。其后试点注册制的创业板市场,也允许红筹企业和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

相关制度安排也让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得以持续加强。数据显示,截至9月2日已有4家红筹架构企业实现了在科创板的上市。包括格科微(688728.SH)、中芯国际(688981.SH)、华润微(688396.SH)和九号公司(689009.SH)。另有红筹架构的百济神州及敏实集团正在排队等待证监会批文或交易所审核。

“此次公告的发布又进一步扩大了红筹企业境内上市的行业试点范围,有助于吸纳更多专精特新、硬科技企业回归,特别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意义不受行业限制的政策,直接留足了政策与实操间的适配空间,也充分反映了监管在红筹企业回归上的欢迎态度。”对于《公告》的发布,有业内学界专家表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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