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放大招!引入SPAC上市制度 抢纽交所、纳斯达克生意!

财经
2021
09/18
08: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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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记者从港交所官网获悉,港交所就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刊发咨询文件,以此向市场进行为期45天的咨询。

需要指出的是,未来若能成行,港交所将成为继韩国、马来西亚两国的交易所以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之后,亚洲地区又一家引入SPAC上市制度的交易所。

港交所表示,“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与联交所的策略一致,让香港维持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吸引大中华及东南亚公司于香港上市,否则这些公司可能会透过SPAC并购交易于其他地方上市。”

募资须不低于10亿

在这一咨询文件中,港交所就SPAC上市制度的几大方面进行了初步的建议。

咨询文件指出,SPAC的发起人须符合适合性及资格规定,包括每家SPAC须有至少一名SPAC发起人满足两个条件:拥有由证监会发出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或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以及拥有至少10%的发起人股份;SPAC发起人的任何重大变动均须经股东(不包括SPAC发起人及其紧密联系人)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投票反对有关重大变动的股东须有股份赎回权。

募集资金方面,港交所建议,SPAC预期从首次发售募资的资金须至少达10亿港元。

在投资者参与上,SPAC证券将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并透过额外批准、监控及执行措施确保市场遵守这项规定;SPAC须将SPAC股份及SPAC权证各自分发予至少75名专业投资者,当中须有30名机构专业投资者。

什么是SPAC?

与一般IPO不同,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并购公司”,又被叫做“空白支票公司”,是指没有运营业务的上市实体,其募集资金的目的在于集资后物色并收购有营运业务的公司。SPAC一般由具有私募投资、企业融资或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组成,这类管理人又被成为SPAC发起人。

业内人士认为,SPAC将为企业提供更丰富的融资途径,并且在价格和执行方面有更强的确定性,或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公司上市。

利好中企?

咨询文件指出,通过SPAC进行上市通常被视为继传统首次公开发售之外的另一方法,因为以这种方法上市或可缩短上市时间、提供较高的价格确定性及提SPAC并购交易具体安排的灵活性,确保其符合SPAC并购目标及其创始人本身最大的利益。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IPO日报表示,“SPAC将极大简化在香港上市的时间流程,但是具体操作上仍然设置了较为完善的财务、法律和业务等方面的检视要求,对保证通过SPAC完成上市的企业基本资质具有明确标准,同时对投资者参与SPAC也进行规范、减少了其中的炒作风险,更好推动港交所对上市企业提供更丰富、更灵活、更简便的服务。”

此外,港交所在文件中还透露出了目前相关企业的上市意向。

我们与持份者(即‘相关利益者)进行初步讨论时,部分持份者表示现时不少上市申请人想以‘双轨’方式上市,即一方面申请透过传统首次公开发售上市,另一方面也同时与数名 SPAC发起人商讨透过SPAC上市。”港交所说。

业内人士认为,港交所决定引入这一制度,美国市场或也成为相关考量的因素。

记者获悉,美国近年来的SPAC市场表现活跃。统计数据显示,美股SPAC上市在2020年上半年再创记录,募集资金总额高达1132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89%,上市数量达394家,同比增长58.87%;若将SPAC纳入美股IPO的统计中,2021年上半年,美股IPO募资总额达1879亿美元,单单SPAC占比便高达60.24%。

另一边,吸引更多的公司赴港上市,也是港交所此次的重要目标。

“争取大中华与东南亚公司来港上市。”港交所说,“以物色大中华目标为重心的SPAC若能来港上市,可能有助确保这些目标公司选择在香港而非美国上市。”

Bloomberg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98.9%的香港上市发行人位于大中华或亚洲地区,这部分的市值占港交所总市值的96.1%;此外,截至2021年7月13日,有25家总部位于大中华区的SPAC在美国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所得款项共约42亿美元(331亿港元),其中有20个的总部设于香港,五个总部设于中国内地。

港交所放大招!引入SPAC上市制度 抢纽交所、纳斯达克生意!

(文章来源:IPO日报)

文章来源:IPO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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