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量化交易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而今日备受关注的却是一家量化私募机构——福建省宽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福建证监局表示,在2021年3月25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员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发生该重大事项后,公司未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而被出具警示函。
福建宽客投资高管和员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9月27日,福建证监局下发了一则关于对福建省宽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福建省宽客投资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在2021年3月25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员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发生该重大事项后,公司未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其次是公司未保存所管理的宽客吉星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25日之后投资者提交的书面赎回申请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违反《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第三是宽客矢量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宽客吉星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宽客吉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出现不高于止损线的情况后,公司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操作,违反《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主动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后续处置工作。
对此有私募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主体,需要对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披露;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据福建省宽客投资官网介绍,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金融产品量化投资的基金公司,投研团队数十余人,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丰富的投资经验与风险控制能力。宽客投资善于统计市场数据,运用国外成熟的量化投资理念,结合国内市场行情,追求大概率获胜的投资策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稳中求胜,先不败而后胜”的投资风格。公司的投资理念利用数理统计与信息技术的量化投资方法来管理投资组合,借助系统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以模型替代人为的主观判断。
此外,福建省宽客投资声称拥有股票市场Tick级逐笔数据及衍生数据,期货市场Tick数据及各维度抽象,主要投资策略是量化投资。量化投资是借助现代金融学、计算机和数学的方法,把人的投资理念和研究成果量化为客观的数理模型,利用计算机技术完成数据处理、分析建模、决策下单,系统化、程序化执行整个流程的的投资方式。
员工因追索劳动报酬两度将公司告上法庭
从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来看,福建省宽客投资目前被基金业协会列为信息报送异常,公司未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福建省宽客投资成立于2015年7月30日,在2015年7月17日在协会登记备案,目前管理规模在0~5亿元之间。从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来看,公司是基金协会的观察会员,实际控制人是陈宪生,也是公司的总经理。从其履历来看,陈宪生2013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在福州万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福建省宽客投资的管理规模应该不小,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产品超60只。不过据启信宝数据显示,福建省宽客投资在2019年3月18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单,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到了2019年5月31日,福建省宽客投资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单。
2019年9月30日,公司新增了一则股权冻结的事项,冻结股权数额为320万。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主要人员发生变更,其中吴浩坤从公司离职并在当日撤资,同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吴浩坤变更为陈宪生。
启信宝数据显示,从公司股权结构来看,陈宪生出资650万元,持股65%;杨玫瑰出资300万元持股30%;李宛豪出资50万元持股5%。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还曾出现拖欠员工工资并被员工告上法庭的事件。2021年8月2日,公司新增了一条开庭公告,主要是公司以被告身份出庭,案由是被追索劳动报酬。此外在2021年8月12日,公司再度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还是被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据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陈宪生在A股市场拥有丰富的证券知识和多年的实盘交易经验,擅于运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研究分析,精化投资理念,合理分化资金;在股票二级市场灵活运用多种交易策略,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投资风格。
另外,李宛豪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秉持着“策略决定出路,努力决定高度,细节决定成败”的管理理念,坚持贯彻数理统计与信息技术的量化投资方法管理投资组合;擅长以数量化分析为基础,以资金为导向的行为量化投资方法;在利用行为量化投资方法上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同日,福建证监局还下发了关于对福建省未然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福建省未然资产存在以下问题:公司未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投资决策程序,未保存投资决策记录,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的规定;另外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1月由林洋变更为肖飚,2021年1月由肖飚变更为林乘辉,均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违反相关规定;第三,公司从事基金业务的工作人员赖玉树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违反了相关规定。
(赵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