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克动力三度“卖身” 接盘方新力金融被质疑泄露内幕信息

财经
2021
11/11
22: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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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动力三度“卖身” 接盘方新力金融被质疑泄露内幕信息

因重大资产重组前夕股价涨停,新力金融(600318.SH)再次陷入了内幕交易的质疑漩涡中。


11月10日晚间,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正在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比克动力 ”)不低于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1月11日,因上述资产重组事项,新力金融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但过去两周内,新力金融股价大幅上涨逾33%,且在发布上述公告当日的盘中,新力金融股价涨停。

新力金融短期大涨的股价,与总市值不足50亿元,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双降且净利润规模不足千万的基本面并不相符。对此,有不少投资者在投资交流平台上质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消息泄露,涉嫌内幕交易。

实际上,新力金融曾因收购事项中的内幕交易被安徽证监局处罚。自2017年以来,比克动力三次尝试通过被A股公司收购实现“曲线”上市,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

新力金融拟置出金融资产,比克动力第三度“卖身”

从新力金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向来看,公司计划跨界进军年内最热的锂电池行业。

具体来看,新力金融与交易对方的实控人在11月10日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约定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比克动力不低于51%的股权。其中,新力金融置出资产拟为名下各类金融资产,具体资产目前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手初步确定为比克动力部分股东,目前也尚未确定。

这不是比克动力首次“试水”A股上市。几年前,比克动力差点被长信科技(300088.SZ)收购,但最终因相关政策尚未明确导致交易终止。渴望登陆资本市场或与比克动力面临的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有关。

公告显示,比克动力成立于2005年,实控人为李向前,主要从事动力电池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消费电子产品电池等。该公司起家于消费类电池领域,此后逐渐涉足动力电池市场,目前其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累计装机量超过20万辆,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圆柱动力电池。

截至目前,比克动力股东数量共计23名,深圳比克为比克动力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29%。长信科技、中利集团(002309.SZ)等A股公司均为前五大股东,深创投也在列。其中长信科技、中利集团、陈奇(长信科技原董事长)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1.65%、8.29%和5.21%。

多年来,比克动力的盈利能力被市场诟病,年内动力电池需求持续高增,该公司的业绩却仍未扭亏。长信科技的财报显示,比克电池2020年营收15.6亿元,净利润亏损10亿元。今年上半年,比克电池营收9.8亿元,亏损3826万元。

要指出的是,比克动力的前五大股东中利集团、长信科技曾在2018年和2017年计划收购比克动力,其中,长信科技2017年拟作价67.5亿元收购比克动力75%的股权;中利集团2018拟以100亿交易对价收购比克动力控制权。尽管上述两笔收购计划最终均因各种原因以失败告终,但考虑到彼时的交易对价和时下锂电池市场的火热态势,比克动力第三次“卖身”的估值或至少为百亿规模。

2019年受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逐步退坡,同时,下游客户*ST众泰(000980.SZ,原众泰汽车)和华泰汽车的自身经营困局令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迟迟无法兑付,导致自身现金流十分紧张。

今年以来,比克动力的债务压力已有缓解之势,与其存在业务往来的多家A股公司均发布了相关公告。

6月29日,锂电池三元高镍正极材料企业容百科技(688005.SH)披露了关于对比克动力逾期应收账款收回的公告称,公司对比克动力总计2.08亿元逾期账款,已通过现金收取、货款相抵等方式全部收回,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余额为零,且与比克动力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持续保持正常业务合作。

当升科技(300073.SZ)在4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第二笔欠款,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回比克动力的7335.21万元欠款。

另一边,财报显示,新力金融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根据三季报,前三季度新力金融实现营收3.05亿元,同比下降14.34%;净利润888.46万元,同比下降 69.5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97.85亿元,同比下降76.33%。

截至9月30日,新力金融账面货币资金2.28亿元,短期借款3.1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近8亿元,财务状况并不理想。

前期拟收购的标的公司副总内幕交易公司股票

新力金融公告宣布收购比克动力之前股价横盘已久,10月末,公司股价突然启动,至今累计上涨超33%。而公告当天,新力金融更是录得涨停,有不少投资者质疑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消息泄露,涉嫌内幕交易。

质疑声并非空穴来风,新力金融是有前科的,尽管违规的不是公司自身。2019年12月5日,安徽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处罚决定书调查的是2016年新力金融筹划以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100%股权的事项。

根据决定书,新力金融终止收购这则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3月13日, 2018年3月27日新力金融公开公告。

同时,海科融通的股东吴静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利用内幕信息在新力金融股票停牌前一日“割肉”卖出所持3.12万股新力金融股票实现规避损失。

决定书显示,吴静属于新力金融对手方的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参加了海科融通有关终止重组事项的会议,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吴静参加了海科融通2018年3月22日左右(前1~2天)召开的内部会议,知晓海科融通决定终止重组的信息,而“吴静”账户卖出“新力金融”发生在2018年3月22日(新力金融自2018年3月23日起停牌,2018年9月28日复牌),与其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基本一致。

并且,吴静自2017年3月30日首次建仓新力金融后从未卖出,却在知晓收购事项终止后一口气全部卖出,卖出意愿强烈,行为明显异常,避损意图明显,实现避损金额29792.26元。对此,证监局决定没收吴静违法所得29792.26元,并处以50000元罚款。

对于本次收购,新力金融表示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比克动力三度“卖身”能否成功仍是未知数。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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