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11月26日,浙商银行发布关于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称,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浙商银行于11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发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于11月26日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该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3.85%,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该行其他一级资本。
(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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