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强化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 长期睡眠卡率超20%不得新增发卡

财经
2021
12/16
20: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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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信用卡业务经营行为,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管理责任,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共八章,三十七条,其中重点治理以下领域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

二是强化治理信用卡过度授信。

三是督促转变信用卡粗放发展模式。

四是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五是严肃规范信用卡外部合作行为管理。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部分银行出现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导致了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此,《通知》中明确提出,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不得新增发卡

银保监会表示未来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同时银保监会还提出,部分银行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增加了客户准确理解和判断信用卡使用成本的难度,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的问题。

针对此情况,《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水平。除现金提取业务外,向违约或逾期未还款的客户收取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本金。

针对分期业务,《通知》专门要求银行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必须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客户提前结清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银行应当按照实际占用资金金额及期限计收利息。

除上述部分内容外,《通知》还鼓励支持银行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消费者金融需求的升级变化,合理应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模式不断优化信用卡服务功能,丰富产品供给,持续有效降低信用卡各种使用成本,为扩大科学理性消费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办卡用卡的获得感、便利感、安全感。《通知》明确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

(王晓雨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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