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

财经
2022
01/07
10:4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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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胜利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逆程序操作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李悦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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