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向大股东宜华集团提供债务担保 宜华健康被判承担一半债务本息

财经
2022
01/08
10: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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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向大股东宜华集团提供债务担保 宜华健康被判承担一半债务本息

深陷资金危机的宜华系再次迎来风险事件。


2022年1月7日晚,因向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违规担保的一笔债务出现违约,宜华健康(000150.SZ)被法院判决为债权人支付4255.17万元及相应利息。

宜华健康称,于1月7日接到宜华集团的通知, 宜华集团接到案号为(2021)京民终 223 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宜华健康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根据判决书,宜华健康于2019年3月为宜华集团向杜某 1.5 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后因宜华集团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债权人杜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形成一审判决。

根据公司取得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所载,法院认为宜华健康所提供的担保,属于为其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形,必须由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若未经股东大会决议,则构成越权代表。

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杜某在订立《担保书》过程中,宜华健康仅与其签订《担保书》并未提供有效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杜某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宜华健康股东大会决议履行合理的审查义务,故杜某主观上不构成善意。

据此,涉案《担保书》在效力上应属于效力待定,在宜华健康未予追认的情况下,应当属于无效担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宜华健康对《担保书》的无效存在过错,法院酌定宜华健康对宜华集团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宜华集团应向原告杜某偿还本金 8510.3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宜华健康则对宜华集团承担的付款义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告称,一审后,宜华集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对此,宜华健康提出的解决方案,要求宜华集团尽快向其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及的全部信息,并要求宜华集团尽快偿还债务,避免对其造成损失。

根据公告,宜华集团也已向宜华健康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该笔债务由宜华集团全权负责,如后续因法院执行等造成宜华健康的损失,由宜华集团承担全部损失。此外,宜华集团还承诺,将其应收宜华健康款项为宜华健康可能产生的或有损失提供担保,不足部分由宜华集团以现金补足。

此外,公告还称,宜华集团目前还在搜集证据材料,拟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据公告, 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宜华健康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人民币4255.17万元及利息,约为宜华健康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5%。

宜华健康表示,如一个月内,宜华集团不能解决该项违规担保问题,宜华健康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据公开资料,宜华集团持有宜华健康2.90亿股,占总股本35.98%。宜华健康曾为宜华集团旗下地产业务平台,后宜华健康转型医疗业务,遂更为现用名。

据公开财报,近年来,宜华健康持续亏损,2021年三季度,其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5.90%,归母净利润为-2.25亿元,同比下降8.57%。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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