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国际(00826)进一步澄清沽空报告:不存在夸大模具钢产量及毛利

财经
2022
02/26
12: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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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国际(00826)进一步澄清沽空报告:不存在夸大模具钢产量及毛利

天工国际(00826)发布公告,就涉及一间金融研究公司(即Emerson Analytics Co.,Ltd.)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的报告中的若干指控。该公司将作出进一步公布,以澄清及回应该报告所提出有关集团其他负面陈述/评论。


1.夸大模具钢产量

公司谨此澄清:

(i)公司并无在2020年年报中呈报18.17万吨的模具钢产量;该数字乃由该报告根据其假设及“调查”所估计;

(ii)天工爱和确实向特钢协会呈报2019年8.4万吨的模具钢产品产量。经特钢协会确认,8.4万吨模具钢产品的数字属天工爱和的数字,不包括集团的其他成员(不论天工工具新材料或句容市天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句容天工新材料));

(iii)在相关时间,天工爱和及天工工具新材料均拥有熔炼生产设施,并根据市场需求动态分配生产模具钢及高速钢;

(iv)该报告针对集团总产量的指控,部分是基于该报告的“调查”,并参考天工爱和及天工工具新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交的2020年固体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

此外,公司谨此澄清:

(i)年产30万吨模具钢技改提升报告乃根据环境评估的标准表格编制,诚如该报告所指出,其仅涉及到申请人天工爱和的数据。该报告忽略了集团的其他模具钢生产设施。该申请于2021年8月13日获丹阳生态环境局受理,并于2021年8月25日获批准。

(ii)根据年产30万吨模具钢技改提升报告,13.27万吨的原材料乃于2015年投入(并非2020年)。该报告的摘录来自标准表格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一节。诚如该节的引言段所述,原始环境报告乃于2016年编制。因此,该“现在”的原材料投入数据实为2015年的数据。

(iii)此外,公司不打算就采用转换假设发表评论,该等假设可能完全不适用于集团,因为:(a)若干产品在生产工艺上有所突破,这对有形及无形金属损失节余均有影响;(b)宝武论文于2005年发表,内容大概已过时;及(c)集团就熔炼使用中频炉,而非该报告所述的电弧炉。中频炉提供更加高的粗钢成品率。

(iv)根据集团的生产记录,2020年模具钢成品的产量为16.8万吨。

2.夸大模具钢毛利

公司谨此澄清:

(i)根据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资料,集团模具钢及高速钢的毛利率分别为28.1%及28.1%,而模具钢的经调整EBIT利润率(即可报告分部溢利(经调整EBIT)/可报告分部收益)应为17.4%(4.1亿元/23.51亿元),高速钢的经调整EBIT利润率则应为22.5%(28.5亿元/12.69亿元)。

(ii)该上海上市公司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仅有毛利率的资料,并无提供模具钢产品的EBIT利润率。此外亦有一个名为“工具钢”的分部,按行业知识乃指模具钢加高速钢。似乎并无任何分部的财务资料或开支分配,可用于计算模具钢的毛利率,以作有意义的比较。鉴于模具钢及高速钢的构成不明,公司不会对该报告中有关该名“同行”的毛利率数字发表评论。

(iii)就该深圳上市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言,高速钢产品似乎与焊接材料归入同一类别,综合计算毛利率。该上市公司的年报并无提供足够的数据,故公司未能对断其高速钢的毛利率。因此,公司不会对该报告中有关该名“同行”的毛利率计算发表评论。

3.夸大模具钢出口

公司重申并无如此宣称。公司年报所列出口数字,是以集团的发票及出口备案为依据。该等出口全须报关,有据可查。公司已向镇江海关再次核实,2020年的出口量确为5.4万吨。诚如该公告所载,公司注意到,该报告对2020年全国出口数字(以及推算的2019年数字)的分析,来自一篇在Mysteel.com发表的文章,乃该文作者对其追踪的十多家出口商的出口数字的汇总,而非全国数字。对于该等汇总的准确性及该报告对集团佔全国出口份额的推断,公司不予置评。

关于句容天工新材料的澄清

公司谨此澄清:

(i)根据指称的2020年收益金额取得26.96亿元,有关公司应该是句容天工新材料。句容天工新材料的主要业务包括:(i)加工模具钢及高速钢及(ii)贸易业务。

(ii)根据句容天工新材料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的资料,于2018年的收益为23.22亿元,而该金额已计入集团2018年的经审核收益。2018年并无同比急挫90%。

公司确认,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与该报告所作出的负面陈述/评论有关的内幕消息,须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予以披露。

公司欢迎股东、投资者及监管机构监督集团的业务运作及财务表现。然而,公司不会容忍针对公司的恶意诽谤,以至公司的声誉及营业前景受损,无论该等诽谤是否对诽谤者有利。如果公司及/或其任何股东因该等诽谤而蒙受任何重大损失,公司将毫不犹豫启动法律程序或采取董事会认为适当或必要的其他行动。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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