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2021年股东应占亏损为41.632亿元

财经
2022
03/23
20:33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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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2021年股东应占亏损为41.632亿元

3月23日晚间,海底捞公布年度业绩:于2021年财政年度,收入为人民币411.116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43.7%,股东应占亏损为41.632亿元,同比上年,股东应占溢利为3.093亿元。


海底捞餐厅的经营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于2021年贡献本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为96.0%,金额上升到394.637亿元,同比增长43.9%,主要由于新餐厅数量增加及营业天数增加。2021年的平均翻台率为3.0次/天。顾客人均消费从2020年的110.1元下降至2021年的104.7元,主要因为客均点餐量变化等原因。

公告显示,2021年全年,其新开业421家海底捞餐厅,关闭276家海底捞餐厅,其中16家海底捞餐厅是因租约到期等原因而关闭。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底捞全球门店网络1443家,其中1329家位于中国大陆地区,114家位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11个国家。

海底捞:2021年股东应占亏损为41.632亿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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