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登陆新交所!对话新交所:中新资本市场合作还有哪些空间

财经
2022
05/21
06:30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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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登陆新交所!对话新交所:中新资本市场合作还有哪些空间

蔚来登陆新交所!对话新交所:中新资本市场合作还有哪些空间

新交所约40%市值的上市公司来自新加坡以外地区,其中32%来自大中华地区。预计中新ETF互通产品将于今年落地,新交所方面希望进一步拓展债券领域合作。

随着5月20日蔚来在新加坡交易所二次上市,中国企业对于“资本出海”拓展了新的想象空间。

国际化是新交所最突出的特色。新交所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负责人陈庆对贝壳财经记者介绍,作为亚洲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多元资产交易所,新交所约40%市值的上市公司来自新加坡以外地区,其中32%来自大中华地区。她还表示,新交所欢迎中概股、中国的数字经济企业来新加坡上市,新交所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来调整相关制度规则。

同时,作为中新资本市场合作的重要部分,新交所与深交所已经完成了ETF互联互通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预计中新ETF互通产品将于今年落地。

谈到注册制改革,新交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谢采含表示,如果从新交所的改革经验对中国监管机构提供一些建议,她认为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沟通配合非常重要,两边紧密联系、加强配合,尽量不要重复监管,让发行人的上市过程更为顺畅,后续的融资、再融资环节效率也能得到提高,市场也会变得更具吸引力。

大中华区企业占新交所市值的32%

国际化的新交所近年更加重视新赛道、新板块的企业

中国企业与新交所结缘已久。

1997年第一家中国企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在新加坡上市,目前来自大中华区的企业已占到新交所上市公司市值的32%左右。

中国造船行业前五强、全球造船十强企业——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是中国首家在新加坡上市的造船企业,已在新交所主板上市15年,为海峡时报指数(STI)成分股。今年4月,扬子江船业分拆投资业务子公司扬子江金融控股(YZJFH)成功在新交所上市。分拆上市后,两家公司可更专注核心业务,扬子江船业的造船业务和投资业务的各自价值也在资本市场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扬子江金融控股还将在新加坡设立其全球总部。

国际化是新交所最突出的特色。新交所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负责人陈庆对贝壳财经记者介绍,按市值计算,新交所40%的上市企业是非新加坡本地企业,其中32%来自大中华地区。与其他交易所相比,新交所非本地上市企业的数量占比最高。目前已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家企业在新交所完成二次上市。

除此之外,新交所还支持多币种交易,这是二次上市企业拓展投资者群体、增加全球流动性、降低汇率风险的重要考量。新交所是亚洲最重要的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平台,不仅接受新元计价,还接受英镑、美元、离岸人民币和欧元计价的股票交易。以蔚来为例,上市后蔚来在新交所的A类股票,可以与它在纽交所上市的美国存托股份实现完全转换。

据陈庆介绍,从估值水平来看,海峡时报指数(STI)成分股的估值达到14倍(按EV/Ebitda估值法),超过其他主要的国际指数成分股的估值水平。在流动性方面,新交所整体的流动性从2019年到2021年增长了58%,也取得了较为积极的增长。在疫情和地缘政治等不确定性因素频发的情况下,更显示出了新加坡资本市场强劲的抗压能力。

对于中概股回流的趋势,陈庆表示,近些年来,不确定性成为市场和投资人最担忧的风险,为了寻求确定性或相对的可预见性,一些中概股选择回流,回到比较熟悉、对后市发展有信心的市场,既包括国内市场,也包括亚洲市场。除此之外,中概股企业回流也有业务布局的考虑,在新的市场为新的业务发展机会、新的融资机会做准备。

陈庆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新交所也欢迎中概股、中国的数字经济企业来新加坡上市,新交所所具备的国际化、高市场化的特点,本身就欢迎中国企业的到来,新交所也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来调整制度和规则,适应市场的变化。另外,新交所近年来更加重视新赛道、新板块的企业,例如消费、科技、医疗健康等领域,欢迎各类新经济企业上市,为新交所带来新的动力。近年来东南亚一些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在新交所成功上市,例如nanofilm、iFast等,这些企业也可以在业务和战略发展上与中概股实现协同效应。

蔚来选择在新交所上市就是一个中国企业通过新加坡拓展业务与融资渠道的例子。谢采含表示,从新交所与蔚来的交流来看,蔚来对于在东南亚的发展十分重视,一些产品已经在欧洲落地了,随着公司在新加坡上市,可以利用新加坡的资源让这样一个中国品牌在东南亚市场有更好的推广,同时通过新加坡的资本市场满足其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蔚来此次在新交所上市采取的是介绍上市方式,不涉及融资,但先把渠道打开,接触更多投资者,为下一次的融资做准备,这是一个好的方法,其他中概股公司在二次上市时也可以考虑这一方式。

预计中新ETF互通产品将于今年落地

希望进一步拓展债券领域合作

中国与新加坡在资本市场监管发展领域的合作则可以追溯至1995年,当年中国证监会就与新加坡金管局签署了合作与信息互换备忘录。2013年,中国证监会和新交所共同搭建中国企业直接上市框架,进一步鼓励中国企业赴新加坡上市。2015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访新期间,商定开展证券期货监管机构间定期高层对话。自2016年起,中新证券监管部门连续举办中新证券期货监管圆桌会,推进两国监管机构与行业代表对话。

第六届中新证券期货监管圆桌会于今年1月26日举行,中国证监会与新加坡金管局就支持双方交易所下一步推出ETF互通产品,并就继续加强中新证券期货市场务实合作达成重要共识。

目前新交所与深交所已经完成了ETF互联互通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陈庆表示希望能在今年将ETF互通产品落地。在产品的推出方面,新交所希望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后落地第一个产品,预计为北向产品(从新加坡出发),即资金来自中国,ETF产品在新加坡上市;南向产品也希望在2022年底之前落地。新交所也希望更多的资管公司和专业机构参与到中新ETF互联互通产品的设计和运作中。

陈庆还指出,除了ETF之外,债券也是中新资本市场具有广阔空间的一个合作领域。债券是新交所非常重视的融资渠道,新交所在全球G3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的债券发行和上市方面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新交所也希望打造一个更完整的交易平台,让海外的投资者能够通过新交所接触到以中国资产为标的的一些产品。2020年9月,南方东英资产管理公司与工银资管合作在新交所推出首只ETF,该产品跟踪富时中国政府债券指数,在新交所上市以后募集超过20亿美元的份额,也是以中国国债为标的的全球最大的ETF.这显示出,海外市场对于通过新交所参与中国资产的热情很高,新交所希望与中国在债券领域有更多的合作。

建言注册制改革

加强监管部门与交易所紧密联系配合

新加坡在证券发行上市监管方面进行了持续的制度探索,其新股发行历经了以核准为主到以信息披露为主的改革过程,对于我国证券市场改革也有诸多借鉴意义。

新交所目前有主板(Main Board)和凯利板(Catalist)两个板块,主板面向大型企业,凯利板面向本地和具有高成长性的国际公司。主板的股票发行上市在2010年前采取逐级审核制度,新交所审核后交由新加坡金管局审核;2010年后改为同步双审核制度。凯利板采取保荐上市制度,由保荐人评估发行人是否适合在凯利板上市,新交所不直接审核发行人,而是监督发行过程。

谢采含表示,在具体的审查内容方面,新交所由原来的实质性审查转变为以信息披露为主的审查框架。这一转变主要是出于更加市场化的考量,提升市场效率,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据其介绍,目前,如果企业递交的上市申请文件比较完整,回复用时不是太久的话,平均6-8周可以拿到上市批复;如果回复用时较长,平均三到四个月可以拿到上市批复。

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新交所确保市场的监管规则清晰明确,建立了多元主体的责任共担机制。谢采含表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投资人会基于这些披露来进行投资判断,万一出现风险,如果风险是源自上市公司的信息造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由上市公司负责;如果是在信息披露真实完备的情况下出现的投资损失,责任由投资人承担。与此同时,新交所对保荐人进行监督。

中国的注册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推进期。谢采含提出,如果从新交所的改革经验对中国监管机构提供一些建议,她认为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沟通配合非常重要,两边紧密联系、加强配合,尽量不要重复监管,让发行人的上市过程更为顺畅,后续的融资、再融资环节效率也能得到提高,市场也会变得更具吸引力,吸引到更多新的发行人和投资人。

首批SPAC公司已在新交所上市

允许散户交易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作为一种新型上市工具,由美国主导,自2020年以来迅速壮大,为越来越多的国际资本市场所接受。简单来说,这种模式指的是投资人或管理人发起一个空壳公司,在公开发行后规定时间内并购一个目标公司(即De-SPAC),使该公司间接上市。

2021年9月,新交所发布了SPAC主板上市规则,为企业上市提供了一个新的选项。今年1月,新交所迎来第一批三家SPAC公司上市。

谢采含表示,新交所引进SPAC机制,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市场带来更多、更丰富的投资产品。从其他市场的SPAC发展情况来看,也确实看到了SPAC模式所起到的特殊作用,对于一些比较新兴的产业,特别是在传统IPO模式下不易定价的一些企业,SPAC模式可以吸引这类企业来到资本市场。不过,由于这一模式还比较新,新交所对于SPAC机制的推进,一直以来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方式,对发起人的要求、资质等把控得比较严。

谢采含介绍,目前新交所的首批三家SPAC公司正在努力寻找并购标的,如果它们接触的是新兴产业的标的,在定价方面可能用时会稍微久一点,但以目前的进展来看,比较有信心其能在24个月内走到De-SPAC的步骤。新交所也始终与发起人保持紧密的沟通,包括市场整体的反馈,能否找到合适的投资人和并购标的等。如果不能找到并购标的,De-SPAC的24个月时限是否需要放缓,也是新交所正在与市场、与发起人不断沟通的事情,需要持续观察市场发展情况。

谢采含表示,对于新交所的SPAC到底成不成功,还是要等到De-SPAC过程全部完成后才可以评判,市场对于SPAC产品的认识和接纳度还需要时间。新交所的SPAC公司也已经向投资者进行了第一季度的汇报,汇报了公司所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所剩资金等情况,新交所也在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和市场沟通。

在新交所之后,港交所于2021年12月发布了SPAC上市规则。谢采含介绍,与港交所相较,新交所SPAC规则的一大主要区别是新交所允许散户交易,港交所的SPAC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交易。主要考虑到SPAC是一个空壳公司,在上市时交易活跃度会比传统模式下上市的公司低,因此新交所允许散户参与交易,相对来说可以提升交易活跃度。与此同时,因为有散户的参加,新交所对于SPAC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也会更加谨慎,以给投资者提供更加完整全面的信息。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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