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月内委托及解除表决权委托事宜造成公司实控权两次变更 捷成股份收关注函

财经
2022
06/07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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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内委托及解除表决权委托事宜造成公司实控权两次变更 捷成股份收关注函

捷成股份6月6日晚间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据称,6月6日,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大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告知函> 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等显示,根据徐子泉与府相数科签订的《徐子泉与府相数科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关于捷成股份之控制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府相数科承诺在2021年11月20日前为上市公司提供4亿元的流动性资金,如资金未如期到位,徐子泉有权单方面终止控制权转让、表决权委托。府相数科迄今为止仍未履行相关承诺,徐子泉于2022年6月1日向府相数科送达了关于解除与府相数科之间表决权委托等相关事宜的《告知函》,表决权委托自送达之日起正式解除。因此徐子泉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恢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子泉。


根据《控制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委托表决权存在解除条件,与公司此前公告及关注函回复所称徐子泉将其股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府相数科行使的相关表述不符。关注函要求徐子泉、府相数科说明签订《控制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具体时间以及未进行披露的原因,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逐一说明知悉《控制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具体时间,公司信息披露是否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2.7条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公告(特别是前期回复我部关注函公告)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2022年1月14日,徐子泉配偶康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其持有公司全部0.98%股份,交易金额约1.75亿元;要求徐子泉、府相数科、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炒作公司股价,配合大股东、董事长配偶减持的情形。还要求公司、徐子泉、府相数科说明于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府相数科是否实际控制公司以及相关判断依据。

公告显示,徐子泉于2022年6月2日收到府相数科《告知函》,其表示:“府相数科已收悉徐子泉发来的《告知函》,府相数科不同意徐子泉提出的解除《控制权转让协议》《控制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及《表决权委托书》的要求。”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前述协议的具体条款和法律效力、府相数科向你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后续安排,说明徐子泉是否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委托表决权等相关协议,目前情况下徐子泉能否控制公司,是否仍然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协议或安排,本次控制权变更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徐子泉、府相数科作为委托表决权双方,在18个月内委托表决权及解除表决权委托的事项造成公司实际控制权两次变更。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前述行为是否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协议约定条款说明本次解除委托表决权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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