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再收年报问询函 监管追问关联方来往合规性

财经
2022
06/09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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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再收年报问询函 监管追问关联方来往合规性

6月9日,金龙机电再次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公告显示,5月23日,金龙机电披露对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报备了相关文件。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在公司回函及相关材料中关注到部分情况,请金龙机电进一步核实并作出说明。


2021年年报显示,金龙机电核销苏州一合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一合”)关联方往来款1463.92万元。公司回函称,苏州一合系“上市公司联营公司投资的公司”,该款项的形成主要系子公司金进光电(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进光电”)与苏州一合于2016年至2018年间的交易、往来形成,商业实质为“货款交易及资金往来”。经自查,未有充分依据表明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问询函要求金龙机电,以图表方式详细列示苏州一合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以及相关联营公司的股东结构、苏州一合的股东结构,进一步核查说明苏州一合是否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同时,补充说明金进光电与苏州一合2016年至2018年交易、往来的完整发生情况、资金往来日最高余额、各年末余额,并对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明确说明公司是否按照规则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往来是否构成违规财务资助。

根据2021年年报,金龙机电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中,“关联方往来款”期初、期末余额分别为4840.53万元、3281.21万元,“应收暂付款”期初、期末余额分别为4486.28万元、763.78万元。

问询函要求金龙机电进一步核查说明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完整的往来、收付情况、交易的商业实质,是否属于财务资助,如是,说明是否合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日最高余额、各年末余额,以及说明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此外,金龙机电自2020年12月18日起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长期未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原因、后续的聘任安排。

问询函要求会计师就前述年报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金龙机电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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