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控制权重回叶湘武 交易方违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等相关协议

财经
2022
06/1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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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控制权重回叶湘武 交易方违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等相关协议

景峰医药6月14日公告,洲裕能源因违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等相关协议,公司原实控人叶湘武恢复行使公司1.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同时,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公司大股东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要求洲裕能源返还其于3月3日过户给洲裕能源的4398.87万股股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相关损失。

截至目前,叶湘武持有公司股份120,847,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120,847,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叶湘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

2021年10月1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叶高静、叶湘伦与洲裕能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及委托书,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对应43,988,71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洲裕能源;同时,叶湘武与洲裕能源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叶湘武同意将其所剩余持有景峰医药的120,847,4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洲裕能源。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洲裕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徐欢霞。2022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叶湘武通知,股权转让方叶湘武、叶高静、叶湘伦就洲裕能源未能如期支付股份转让款、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撤销表决权委托、要求洲裕能源返还标的股份等相关事宜向洲裕能源发出律师函。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洲裕能源的资金支持,洲裕能源亦未给上市公司融资提任何担保或其他支持。本次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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