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未成的影视投资引纷争:欢喜传媒税务风波各执一词

财经
2022
06/15
20: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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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未成的影视投资引纷争:欢喜传媒税务风波各执一词

在税务部门对文娱领域严监管背景下,导演王一淳通过微博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欢喜传媒(01003.HK)税务虚假抵扣”(下称“《举报信》”)引发舆论关注。


由于欢喜传媒全资子公司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欢欢喜喜”)投资拍摄王一淳的新片,所以曾支付王一淳成立的承制公司静深影业551万元的制作费用;但2020年6月,欢喜传媒单方面决定暂停项目,并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要求王一淳方面返还此前支付的投资款。

但故事还没有完,目前双方就退税问题展开了争论。就欢喜传媒按照505万元进行退税冲红,王一淳表示,“当时静深收到欢喜投资款551万,静深给欢喜开出551万增值税发票,现在欢喜已收回全部投资款,他们理应按551万进行退票冲红才对。”

欢喜传媒6月14日发布官方声明,称双方的合作纠纷已由法院审理和认定,“王一淳导演发布的微博存在多处失实内容,欢喜传媒将保留追求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从达成合作意向,到项目暂停再到对簿公堂,王一淳与欢喜传媒再也没有办法达到“买卖不成仁义在”。目前双方各执一词,6月14日晚间,王一淳再次发布微博表示,“我只是要求退税,而欢喜是要把我送进去!”

导演王一淳实名举报

王一淳的《举报信》显示,双方在2019年10月达成合作意向,11月,王一淳成立承制公司静深影业,并与欢喜传媒签订了剧本转让和导演协议,2020年5月欢喜传媒支付制作费551万元;但时隔1个月,欢喜传媒项目负责人施鸽通过微信通知王一淳项目暂停,并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此后,法院判决静深影业需返还欢欢喜喜包括投资款(5051799.52元)、赔偿损失(441402.08元)、违约金(285566元)、案件受理费(60041元)等共计583.88万元。

“因为影片筹备期已经支出96万多,此时静深影业账户余额是454万,也就是余额之外,静深影业需另外返还欢喜传媒129万元。”王一淳表示。

王一淳还表示,“在给欢喜干了一年活后,我没拿到一分钱编剧费、导演费、承制费,还要倒找他们129万元,如果不支付,就连自己的剧本版权都是他们的了。”在王一淳支付欢喜传媒106万元后,也就是欢喜传媒累计收到561万元之后,欢喜传媒将剧本版权转回给她,但也表示会继续追讨22万多元。

2021年底,王一淳收到税务局通知。“通知说,因为静深曾经收到欢喜传媒551万投资款,并给欢喜传媒开具了相应的发票,除非欢喜传媒退回或冲红之前的发票,否则静深需另缴近百万的企业所得税,而这笔费用无疑又要我自己承担,于是我让律师多次联系欢喜传媒的法务马潇,没想到欢喜在2021年10月已经拿回全部投资款的情况下,对退税的事各种推诿。”王一淳在《举报信》中指出。

在双方一番博弈后,欢喜传媒决定依据税法相关规定予以退税,此案执行案款的冲红退税金额为5051799.52元。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旭旭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退税冲红一般是销售方销售产品或者服务时,要给采购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开了发票后,税务局就认为公司取得了收入,就应该缴纳增值税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汇算时还涉及所得税;如果销售的产品被退回或变更价款,就需要作废开出去的发票或者开出红字发票来冲抵,作废是在采购方没有认证抵扣的情况下用,红字发票是在采购方已经认证抵扣的情况下用。

“销售方开红字发票需要采购方填写红字信息表配合才行;”刘旭旭进一步表示,红字发票上的数字是负数的,和前面开出去的正常发票相互冲减,这样就相当于销售方没有取得收入,也就不用再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就欢喜传媒按照505万元进行退税冲红,王一淳表示,“当时静深收到欢喜投资款551万,静深给欢喜开出551万增值税发票,现在欢喜已收回全部投资款,他们理应按551万进行退票冲红才对。”

欢喜传媒6月14日发布官方声明,称双方的合作纠纷已有法院审理和认定,“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导演合作终止后,双方合约已经解除,相关剧本版权已经返还。欢喜传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合法处理以上纠纷涉及的税务事项。”

6月14日,王一淳微博再贴出新证明,当日晚间王一淳再次发布微博表示,“我只是要求退税,而欢喜是要把我送进去!”

目前双方的纠纷并未有节点性新进展,欢喜传媒方面仅对本报记者表示,一切以目前官方披露的公告为准。

疫情下的欢喜传媒

思绪回到2020年年初,在经过提档的一番折腾后,欢喜传媒还是不顾影院反对宣布,终止电影《囧妈》保底发行协议,将徐峥执导的贺岁片《囧妈》的版权以6.3亿元卖给了字节跳动。

2020年年初,由于疫情的突然来袭,春节档7部电影宣布撤档;1月23日大年二十九,全国院线陆续暂停营业。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电影业进入了史上从未有过的低谷期,成为受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

尽管在判决书中,欢喜传媒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的原因是静深影业将影片开发费用支付给其他第三方,此举严重违约,但王一淳与欢喜传媒的恩怨纠葛,似乎都笼罩在疫情的阴影下。

王一淳发布的《举报信》给出的微信截图显示,欢喜传媒方面叫停项目给出的理由是:“暂停这个项目是公司的商业决策,疫情过后,公司正在对目前的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最终决定将我们这个项目暂停。”

据记者了解,诸多影视公司在疫情影响下,对此前的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诸多项目被迫中止,各公司在项目选择上也越来越谨慎。不过,此次纠纷中涉及的项目《绑架毛乎乎》曾获第22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电影项目创投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并入围柏林电影节创投单元。

值得关注的是,疫情后,以“导演合伙人制”著称的欢喜传媒扩展分发渠道。

据记者了解,欢喜传媒是中国创新性的影视内容投资、制作及流媒体播放平台公司,由董平、宁浩、徐峥和项绍琨于2015年联合创办,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通过股份授予,欢喜传媒深度绑定宁浩、徐峥、陈可辛、王家卫、张一白、顾长卫、张艺谋、黄渤、陈大明、贾樟柯、王小帅等众多头部导演,将导演作为公司的核心资源。

除了上述与字节跳动合作外,2020年8月31日,B站公告以5.13亿港元战略投资欢喜传媒,交易方式为B站认购欢喜传媒发行的新股,交易完成后,B站持有欢喜传媒9.9%股份,成为欢喜传媒第四大股东。2021年1月,欢喜传媒还宣布与芒果TV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欢喜传媒方面人士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疫情冲击之下,我们也在努力发展我们的流媒体平台欢喜首映。”

据了解,欢喜首映为欢喜传媒独家运营的流媒体播放平台,采取全会员制与收费点播相结合的模式,秉承极简、轻奢、无广告的精品品质,覆盖PC、移动、电视三大终端,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全球优质影视内容、简洁流畅的观赏体验、影院级视听享受。截至2021年末,“欢喜首映”平台的付费用户已累计超过1100万人,下载次数超过3800万次。

尽管动作频频,但并未给欢喜传媒的业绩掀起浪花。2021年,欢喜传媒收入为1.58亿港元,同比大幅减少约75%;净亏损约2.36亿港元,同比减少0.35%。

对于2021年亏损及减少收益原因,欢喜传媒表示,由于受疫情影响,本集团投资的重磅电影需要推迟在院线上映,票房收入亦因防疫措施而有所影响,加上政府补助减少,以及不断优化欢喜首映在线视频平台的内容,令获授权之电影及电视剧版权摊销开支增加。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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