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创新药企云顶新耀(HK01952,股价13.44港元,市值40亿港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Everest Medicines II、Everest SG与吉利德全资子公司Immunomedics签订终止及过渡服务协议。
根据协议,云顶新耀将戈沙妥珠单抗在大中华区及部分亚洲国家的开发和商业化独家权利“退回”给Immunomedics,云顶新耀将获得总额4.55亿美元的对价,其中包括预付款2.8亿美元(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和未来潜在的里程碑付款1.75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戈沙妥珠单抗于今年6月才在国内获批上市,是云顶新耀在国内获批上市的首款产品,公司曾表示计划在今年第四季度启动该药物在国内销售。彼时,有券商预计该药物在国内的销售峰值将超过50亿元。
受此消息影响,8月16日,云顶新耀股价重挫19.10%,17日再度下跌3.37%,报收于13.18港元/股。
为何要卖出公司首款获批药物?
公开资料显示,戈沙妥珠单抗是一款同类首创的抗体偶联药物,靶点为Trop-2受体,这是一种在多种类型肿瘤(包括超过90%的乳腺癌和膀胱癌)中均过度表达的细胞表面抗原。戈沙妥珠单抗已在超过35个国家/地区获批,并在全球范围内接受更多的监管机构审评,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治疗(其中至少一种为针对转移性疾病的治疗)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TNBC)成人患者。
作为一款备受关注的ADC产品,2019年4月,云顶新耀与Immunomedics公司达成独家许可协议,云顶新耀在大中华区及部分亚洲国家享有针对戈沙妥珠单抗所有癌症适应症开发、注册和商业化的独家权利。当时的交易总价是8.35亿美元,包括6500万美元的首付款、2.4亿美元的研发里程碑付款和5.3亿美元的销售里程碑付款。
今年6月,戈沙妥珠单抗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适应症在国内获批,戈沙妥珠单抗也由此成为云顶新耀在国内获批上市的首款产品。云顶新耀曾以“重要里程碑”来评价该药物的获批,并称公司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商业化上市这款新产品。彼时,不少券商对于这款药物给予了高销售预期,如西部证券预计该产品销售峰值将超过50亿元。
8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次转让戈沙妥珠单抗权益一事采访了云顶新耀方面。
NBD:公司此次订立终止及过渡服务协议的原因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是什么?
云顶新耀:在对包括一系列大型跨国公司和中国本土生物技术公司进行广泛地对比评估后,我们认为吉利德展现了主动的诚意,是拓达维的最适合的买家,这是当下最符合云顶新耀和我们所服务的患者利益最大化的一项交易。
我们相信这笔交易将有助于提升患者可及性、增加患者覆盖、推动更多适应症开发,实现拓达维对患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和影响最大化;有助于云顶新耀优化资源、改善财务状况,继续发展研发管线中其他同类首创和同类领先的候选药物;使云顶新耀在合理化规模的同时保持在资本市场上的独立性。
这笔交易达成了患者、企业、合作方等各参与方的多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帮助患者获得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的初心,也更符合当前“先求生存、再谋发展”的形势。
NBD:在三阴性乳腺癌适应症上,同类药物还有Enhertu(DS-8201)等,拓达维未来可能面临更多竞争,公司在订立此次协议过程中有无考虑到这方面的原因?
云顶新耀:不同于Enhertu以及其他的ADC药物,拓达维是全球首个且唯一获批用于治疗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靶向Trop-2 ADC药物,有其独特的临床价值。公司订立此次协议是基于多方综合性考量,选择的最符合公司整体愿景的方案。
NBD:公司目前在选取License-in的对象时主要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此后公司在License-in上的策略是否也会做出调整?
云顶新耀:首先是患者的需求。以患者需求为核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这是公司选择创新药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希望研发管线中的产品能够针对和满足迫切的医疗需求,是真正有效的、可以创造价值的解决方案。其次是产品的创新性。目前云顶新耀研发管线中的在研产品都具有best-in-class或first-in-class潜力,云顶新耀在遴选产品做授权引进过程中,始终着眼真正有创新性的产品,以将突破性创新药更早带到中国和亚洲市场。最后是自身专长,看我们现有团队自身有没有该治疗领域的专业能力、资源和背景。
这笔交易后,公司将优化资源,更专注于目标治疗领域,并通过战略性交易和自主药物研发进一步扩充产品组合,带动未来增长与发展。公司正在积极讨论收购在肿瘤、肾病和感染病领域的多个在研药物的权益;同时,公司正越来越多地关注早期阶段机会。
三年赚取3.3亿美元差价能否覆盖此前投入?
根据协议,云顶新耀将获得总额4.55亿美元的对价,其中包括预付款2.8亿美元(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和未来潜在的里程碑付款1.75亿美元。此外,云顶新耀将无需再支付2019年4月与Immunomedics签署的授权许可协议中的剩余高限里程碑付款7.1亿美元。
根据2021年年报,云顶新耀目前尚未盈利,公司在报告期内收益为5.4万元,净亏损10.09亿元;研发支出高达6.13亿元,同比上涨62.54%。截至2021年底,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6.41亿元,按照目前的“烧钱”速度计算,云顶新耀在不融资的情况下或仅能继续维持运转两年左右,预计将面临现金压力。
图片来源:公司2021年年报截图
NBD:以已经产生的交易金额1.25亿美元计算,3年内公司赚到的“差价”约为3.3亿美元(约合22亿元人民币)。公司如何评价从这笔交易中得到的溢价?
云顶新耀:我们认为,这笔交易充分体现了我们对产品研发的贡献,而价格也充分体现了该资产的价值。大量的预付现金降低了云顶新耀管线组合的投资风险,该笔交易将显著地延长云顶新耀的现金流至少到2026年,并产生了相较此前云顶新耀支付的首付款和里程碑付款的3.6倍溢价。
NBD:从账面上看公司在这笔交易中有所盈利,但2019年-2022年间,公司也在拓达维上倾注了大量的研发、销售等开支,能否具体透露大概有多少?3.3亿美元的差价是否足以覆盖这些开支?
云顶新耀:云顶新耀在国内的拓达维2b期临床试验是桥接试验。今年6月获批,目前还未启动在国内的商业化销售。公司在每年的年报中对年度研发费用进行了披露,对于各项具体临床研究费用,我们没有专项披露数据。
整体来看,本次交易金额能够覆盖拓达维未来的潜在收入,以及截至目前将该产品开发、提交注册审批和商业化布局所产生的成本等,并可以让云顶新耀以获得里程碑付款的方式继续参与拓达维的未来发展。
NBD:业内有种说法是,公司此次在药物获批后再把权益卖回的操作,开创了Biotech另类创收的“先河”,甚至近似于临床前CRO的角色,对此公司有何看法?
云顶新耀:云顶新耀作为一家创新生物制药公司,角色完全不同于CRO公司,在开发拓达维的过程中,我们开展了独立的临床研究并完成了在国内和亚太地区其他市场的上市申报完整过程。除拓达维外,我们还拥有其他10种具有同类首创或同类领先潜力的临床候选药物或平台。
目前与吉利德的交易,是中国公司从国外一家生物技术公司获得授权许可后,在授权区域内成功开发和获得上市批准,再次将其出售给一家跨国制药公司,这种尝试在中国业界还是首次。同时说明了国外大型医药公司对中国医药市场的信心。
NBD:在拓达维相关开发和商业化权益被转让后,公司也失去了目前唯一的商业化产品,相当于是用未来的收益换取了眼前的现金,这可能是投资人不看好、股票预期降低的原因。公司将如何推进目前的研发管线,以解决目前亏损的现状?
云顶新耀:总体来说,出售拓达维的权益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云顶新耀的业务重点,即专注于创新药开发,致力于满足大中华区和其他新兴亚洲市场尚未满足的医疗需求。交易完成后,公司计划继续投资和开发其他十个具有同类首创或同类领先潜力的临床候选药物或平台,未来也会陆续有Xerava(依拉环素)等产品进入商业化,该笔交易所得收益将会用于公司其他在研资产的持续开发和商业化投资,以获得未来更好的、持续性的发展。
NBD:从行业宏观角度看,目前国内Biotech公司也都在探索商业化之路,尤其是对于License-in这种模式而言,从对项目进行源头挑选到开发、商业化,每一个过程都有极高门槛,挑战着药物引进者的综合能力。对此公司有何评价?License-in模式要怎么实现收益最大化?
云顶新耀:从新药研发角度,自主研发是从头开始,引进模式只是从中间接棒。License-in买的是时间和成功率,将国际上那些还未能进入中国市场的创新产品加快引入,让有临床急需的患者更早用上好药,同时能快速搭建一个有规模、高质量的公司,推动行业进步。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的模式,无论哪种模式,最终目的都是满足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需求。
成功的License-in,从源头挑选到开发、商业化各个环节确实都有很高的要求,成功的关键点还是在于产品的临床需求、创新性、独特性和差异性,以及跟公司现有管线、资源与能力的协同效应。
授权引进是我们创立之初起步的方式,帮助我们快速扩增了极具潜力的研发管线,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我们正在逐步加强自主研发能力。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未来肯定会是授权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模式,着眼更多有全球权益、国际化价值的产品,相信这也是创新药企业更加可持续、更具发展空间的开发模式。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