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起诉女友还钱胜诉 法官:没有表达特殊意义的..

观点
2021
05/21
14:42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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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相恋一年多的李先生和张女士分手,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退还恋爱期间的转账总计4万多元,并将其告上了法庭。最终,南京秦淮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4万多元的借款。


张女士表示,他们属于恋爱关系,男方支持她开美甲店,自愿赠与她资金。如果他们是借贷关系的话,那当时就签借贷合同了,但是他们没有。


法官表示,恋爱期间特殊意义的金额,比如520元、1314元、888元、999元,往往表达的是赠与,一般不会认定存在借贷关系。而李先生向张女士的转账没有表达特殊意义的金额,张女士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是赠与。


最后法官也提醒大家,恋爱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确实有借贷关系的,最好能留有相关的凭证,比如借条、借款协议等,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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