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春节及日喀则藏历新年放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藏党办发[2022]2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春节及日喀则藏历新年放假 10 天,即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30日(星期一)放假。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