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向已定从“以票管税”转向“以数治税”

快报
2021
03/27
14:31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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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向已定从“以票管税”转向“以数治税”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杜涛 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8项三十条。

《意见》提出,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意见》有几个关键性的要点,第一是反映出我国进一步形成便利纳税人的税收治理观,一系列的智慧税务的设计、科学精准的执法方式,税费优惠直达快享等等,其根本点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便利纳税人,最终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以及社会的和谐进步;第二是充分展现了我国已具有较强的现代化数字治税的水平,大量数字技术在税收管理中应用,例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计算广泛使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我国可以实现发票电子化、税费信息“一户式”归集等等,都反映出我国的税收现代化治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与数字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第三是反映出“十四五”时期我国依法治国、协同共治的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例如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同时,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国际合作等等反映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的政府治理已不仅仅局限于治理能力的提升,而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全面提升。

3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为确保《意见》各项部署要求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税务总局已成立由王军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意见》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并已组织召开4次《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专题会议以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重点任务逐项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制发通知对税务系统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征管数字化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的目标,比如: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李旭红告诉记者,“十四五”期间提供便利化的纳税服务有两个着力点:一是利用智能税务,采用机器人回应问题、掌上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办税窗口弹窗提示优惠政策、纳税信息自动检测等方式,使纳税人获得便利化的纳税服务,办税与服务交融;二是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差异化管理,精准服务。《意见》指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意见》明确,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意见》提出,2025年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执法改革

在税收执法改革方面,《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带有时间表的改革。比如提出,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意见》表示,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李旭红告诉记者:“用大数据的分析进行风险管控,执法也会有更高的水平,比如首违不罚,很受纳税人欢迎。也就是说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找到风险,但是通过后台数据通知,纳税人自动整改,而不是上来直接处罚纳税人。”《意见》也提出,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李旭红强调,“信用加风险”就是未来征管纳税服务的重点。他告诉记者,精确监管可依赖于数据治税水平的提高。从纳税人开具发票开始,数据将可以有效归集。归集的数据构成了丰富的底层数据积累,从企业角度看,可以将底层数据与财务管理系统相汇合,从而有效地进行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从税务机关角度看,底层数据将构成丰富的风险分析来源。在精确监管的同时,通过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并将信用与服务相互关联,可以在增强纳税人满意度的前提下用更低的管理成本有效管控风险。

(张洋 HN08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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