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1日讯(记者叶浅 胡靖聆 见习记者邢楠)近日,深交所向润和软件(300339.SZ)下发年报问询函,公司需要就控股股东润和投资对公司造成资金占用、拟采取的资金管理措施、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股份以及对外8.78亿元大额债务等情况作出说明。
深交所关注到,润和软件遭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润和软件控股股东润和投资由于资金流动性问题,2020年通过向供应商拆借公司预付给供应商款项的方式实施资金占用合计6923.00万元,2021年初再次通过同类方式实施资金占用7744.04万元。润和投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占用资金5500万元,在2021年4月13日前归还占用资金1423.00万元及利息222.66万元,在2021年4月20日之前归还占用资金7744.04万元及利息110.28万元。润和投资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日最高占用额为9167.04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3.19%。
对此,深交所要求润和软件说明润和投资占用润和软件资金的明细情况,润和软件控股股东能够直接向上市公司供应商拆借资金的原因,前述供应商与润和软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通过同类方式实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润和软件还需要说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防范前述资金占用事项发生的原因,并说明润和软件董事会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发现和解决资金占用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值得注意的是,润和软件资金管理、收付款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而公司内部自我评价称未发现重大缺陷。《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显示,2020年度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事项表明了润和软件在资金管理、收付款的内部控制层面存在缺陷。《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润和软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深交所要求润和软件说明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详细说明润和软件拟采取的改善资金管理、收付款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措施。
此外,润和投资外借款及质押融资也受到深交所关注。润和软件前期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4月7日,润和软件控股股东润和投资、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姚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29.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9194.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48%,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461万股,对应融资余额为22.6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194万股,对应融资余额为7.17亿元。此外,润和投资各类借款总额为8.78亿元,其中半年内需偿付债务3.14亿元,半年以上一年以内需偿付债务5.64亿元。
深交所要求润和软件核实并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借款及质押融资资金去向及具体用途,同时说明能否妥善有效解决前述债务,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化解风险措施,是否存在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平仓或未及时清偿债务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大幅减少、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润和软件还需要说明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及对外大额债务风险对润和软件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带来的影响,防范控股股东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相关应对措施。
此外,深交所还对润和软件定制软件开发业务合同的具体条款、存货相关合同履约成本涉及的主要内容以及收购的联创智融收入持续下滑等问题进行问询。
根据深交所要求,润和软件需在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褚染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