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理处罚,合计超9000万!旗下公司年销售额50亿

快报
2021
11/22
18:34
亚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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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冰冰、郑爽等明星因偷逃税被重罚并遭到全网“封杀”后,网红主播也遭到税务部门重拳出击。

据新华网(603888,股吧),记者22日从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随后相关话题迅速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热搜第一!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理处罚,合计超9000万!旗下公司年销售额50亿

雪梨(左)、林珊珊(右) 图片素材来源:雪梨微博、林珊珊微博

据悉,雪梨曾因是王思聪女友而备受关注,目前拥有超1500万微博粉丝,是薇娅、李佳琦之外的顶流主播之一。今年双十一预售,雪梨的成绩仅次于李佳琦和薇娅,排名第三。而林珊珊也是当红网络主播,同时也是雪梨旗下公司的签约网红,拥有近千万微博粉丝,2019年入选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精英榜。

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被罚

据央视新闻,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据红星资本局,雪梨一手创办的宸帆电商,其首席首席战略官就叫“李志强”。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进行检查?

答:我们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2、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3、为什么对朱宸慧、林珊珊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答: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雪梨曾因王思聪备受关注

如今是MCN机构董事长,捧红林珊珊

据红星资本局,雪梨曾因是王思聪的女友而备受关注,但她现在更为人所知的身份,是淘宝直播排名第三、仅次于李佳琦和薇娅的主播雪梨,在淘宝直播平台拥有3318.5万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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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她还是宸帆电商董事长兼CEO。

相关报道显示,雪梨早在2011年就和大学室友创业做淘宝店,早期叫做“钱夫人家 雪梨定制”。在今年8月的一次采访中,雪梨表示,这家淘宝店就是如今宸帆电商的前身。

2012年雪梨把内容运营的主阵地转向了微博,截至目前,她已经拥有1506万微博粉丝。

2016年10月,宸帆电商成立,并与新浪微博达成合作,当年GMV(商品交易总额)就突破了10亿元。宸帆电商是一家网红孵化电商平台,横跨电商、时尚、美妆、健身、母婴、亲子、美食、摄影等多个重要领域。官网显示,宸帆电商旗下拥有超过350位红人,全网粉丝覆盖超4亿,其中排在头部的就是雪梨和林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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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宸帆电商旗下有CHINSTUDIO(女装)、plusmall(大码女装)、初礼firstgive (婴童)、toz mama(童装)、雪梨生活(家居生活)、MumaSunny(美妆)等30余个自主新消费品品牌。今年8月,雪梨在采访中透露,宸帆在品牌电商板块的年销售额在50亿元左右。

自成立以来,宸帆电商一共获得过3轮融资。2019年5月,宸帆电商获得A轮融资,投资方为引爆点资本和琮碧秋实,融资金额未透露;2021年3月、4月,宸帆电商连续获得B轮、B+轮数千万美元融资,投资方包括兰馨亚洲与众源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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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宸帆电商初次融资的时间,正是雪梨从淘宝女装店铺转型直播带货的节点。在2019年下半年入局直播带货前,雪梨的业务重点是女装店铺,当时的竞争对手包括网红ANNA、张大奕等。

2019年下半年,雪梨转型直播带货,面临强劲对手李佳琦和薇娅,一开始优势并不明显。但到了2020年5月,雪梨邀请因“分手门”而自带流量的周扬青做客直播间,观看人次超过4000万,并创造了4个热搜话题。此后,雪梨开始频繁邀请明星、网红助阵直播间,并跻身一线主播行列。

热搜第一!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理处罚,合计超9000万!旗下公司年销售额50亿

雪梨直播间截图

官网显示,雪梨在2019年带领公司创造超33亿元GMV。2020年双十一期间,宸帆电商总GMV超31亿元,旗下雪梨女装品牌CHIN位列淘系女装品类TOP 1。

两人名下各有十几家公司

此前被曝直播团队成员贪污300万

据红星资本局,除了宸帆电商,雪梨名下还有庞大的公司版图。启信宝显示,雪梨目前担任1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就包括杭州市税务部门通报的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等。

其中,杭州雪梨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上海冰糖雪梨广告工作室4家处于注销状态。除此之外,雪梨还是12家公司的股东、7家公司的高管。

另一位因偷逃税款被罚的主播林珊珊,是宸帆电商旗下签约网红。官网显示,作为宸帆自主孵化的首名红人,林珊珊全网粉丝覆盖超2000万,旗下服饰、零食、美妆等多品类自主品牌19年GMV破8亿元,2019年入选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精英榜。

启信宝显示,林珊珊共关联11家企业,其中在8家企业里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4家已注销。林珊珊目前在微博拥有粉丝950.2万,在淘宝直播平台拥有1014.8万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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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半个月前,“雪梨直播团队成员贪污300万”的话题曾引发社会讨论。

今年10月,南方都市报曾报道,主播雪梨的直播团队成员孙某因贪污300万元被开除,且被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拘留。

一份疑似来自盛珩传媒的加盖公章文件显示,经其廉政监察部调查核实,从2020年10月开始,孙某利用其负责滋补品类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合作方巨大利益,中饱私囊,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害,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

南方都市报引述业内人士的说法称,盛珩文化相当于是宸帆的直播代运营公司,也被业内称之为“(网红主播)雪梨老公的公司”。

此外,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今年10月底,就有网友爆料称,雪梨背后公司因税务问题被调查立案,目前还未出正式调查结果,双十一期间还能补交税款。对此,雪梨团队相关负责人曾回应称“情况并不属实”。

此前郑爽、范冰冰等明星

因偷漏税被重罚

此前已有范冰冰、郑爽等明星因为偷逃税而被重罚,甚至全网“封杀”。

据央视新闻8月27日报道,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分为两个部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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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000681,股吧)

其中,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在《倩女幽魂》项目中,根据郑爽违法事实认定为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同样存在以企业收入名义改变个人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的问题,根据郑爽违法事实认定为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等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其中,依法追缴税款7179.03万元,加收滞纳金888.98万元;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计3069.57万元;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处以5倍“顶格”罚款,计1.88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向郑爽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郑爽未提出听证申请。之后,依法向郑爽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目前,郑爽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此外,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郑爽严重违反电视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在申请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据新华社,在更早的2018年,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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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税务机关多次强调

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此前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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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既要严格禁止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也要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通知》同时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教育和宣传引导,对相关人员和企业提出的纳税缴费服务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税费诉求,要及时研究解决。对依法诚信纳税的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要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编辑|段炼 杜波

校对|何小桃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董云龙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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